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新征程反腐败斗争,必须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、纵深推进。总的要求是,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,深化标本兼治、系统施治,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深度广度,对症下药、精准施治、多措并举,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,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,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、长效化。
厚植“执纪为民”的情怀,精准定位腐败根源。“民惟邦本,本固邦宁。”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基层,倾听民众呼声,在“问需于民”中把握好“广”与“深”的关系。面对复杂多样的腐败现象,不能盲人摸象、管中窥豹,而应全方位、多层次地开展调查研究。既要广泛收集线索,关注涉及民生福祉的各个领域,如教育、医疗、住房等方面的不正之风;又要深入剖析问题本质,挖掘腐败行为背后隐藏的制度漏洞与思想根源。通过大数据分析、基层走访、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,精准定位腐败滋生的关键所在,从大处着眼制定战略方针,从小处入手解决具体问题,以“解剖麻雀”的细致与耐心,逐步铲除腐败滋生的温床。
秉持“高效执纪”的理念,有力打击腐败行为。“龙衮九章,但挚一领。”在反腐败斗争中,效率与效果相辅相成。纪检监察工作要紧跟时代步伐,响应群众期盼,树立“立即就办、办就办好”的工作作风。在处理案件时,要迅速反应,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,调集精干力量,快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,让腐败分子无处遁形。同时,注重办案质量,以法律为准绳,以事实为依据,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与历史的检验。在“速”与“效”的平衡中,持续强化对腐败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,形成强大威慑力,让潜在的腐败分子不敢腐、不想腐、不能腐,为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。
弘扬“务实执纪”的精神,扎实构建长效机制。“规圆矩方恒有序,制度长持社稷安。”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,不能仅靠一时的运动式整治,而需构建一套完善且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。纪检监察部门要在“问效于民”中把握好“建”与“行”的关系。一方面,积极推动制度建设,完善监督体系,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,从源头上预防腐败。例如,建立健全公职人员公务报账、政务公开制度、重大项目审批监督制度等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。另一方面,强化制度执行力度,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。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严肃查处,绝不姑息迁就。通过“建”“行”结合,双管齐下,筑牢反腐败的坚固防线,使腐败现象难以滋生蔓延。
在反腐败的漫漫征途中,我们要以“不破楼兰终不还”的决心、以“铁杵磨成针”的毅力、以“对症下药除百病”的精准举措,厚植为民情怀,秉持高效理念,弘扬务实精神,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,为社会的和谐稳定、人民的幸福安康保驾护航,让廉洁之风吹遍每一个角落,让公正之光普照中华大地。(作者:罗毅)